上思县图书馆
上思县图书馆是县文体广电局下属的公益性事业单位,为了贯彻落实文化部、财政部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,自2011年10月1日起,向社会免费开放,为加强管理,营造良好阅读环境,确保免费开放工作顺利实施,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,具体内容如下:
一、严格按照《关于推进全国美术馆、公共图书馆、文化馆(站)免费开放工作的意见》(文财发【2011】5号)制定的公共图书馆免费开放内容执行免费开放。
二、取消办理借书证工本费、资料查阅费、电子阅览室检索费。
三、读者办理借书证时应持本人身份证(军官证、护照、户口本),缴纳押金50元。
四、读者借书每次借期30天,到期可续借一次,续借期限为15天,续借图书可通过本馆电话办理。
五、外借处、阅览室开架借阅,读者阅览时每次取阅一册,阅毕放回原处再取,未经许可不得将文献带出室外。
六、本馆定期举办讲座、培训班、展览等活动,读者可通过本馆宣传栏、新闻媒体等提前了解,咨询电话:8512545。
七、读者借书逾期应按规定缴纳逾期费。
八、读者需复印、打印文本应按规定缴纳成本费。
九、读者应自觉遵守本馆各项制度,服从工作人员管理,协助维护正常开放秩序,遇有紧急情况应听从工作人员指挥。